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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设备及生命周期服务

发布时间:2024-03-29 14: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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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信业务分类目录》

电信业务分类目录

业务界定

a.基础电信业务

一、第一类基础电信业务

(一)固定通信业务

固定通信是指通信终端设备与网络设备之间主要通过电缆或光缆等线路固定连接起来,进而实现的用户间相互通信,其主要特征是终端的不可移动性或有限移动性,如普通电话机、ip电话终端、传真机、无绳电话机、联网计算机等电话网和数据网终端设备。固定通信业务在此特指固定电话网通信业务和国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

根据我国现行的“电话网编号标准”,全国固定电话网分成若干个“长途编号区”,每个长途编号区为一个本地电话网。固定电话网可采用电路交换技术或分组交换技术。

固定通信业务包括:固定网本地电话业务、固定网国内长途电话业务、固定网国际长途电话业务、ip电话业务、国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

1.固定网本地电话业务固定网本地电话业务是指通过本地电话网(包括isdn网)在同一个长途电话编号区范围内提供的电话业务。

固定网本地电话业务包括以下主要业务类型:

端到端的双向话音业务。端到端的传真业务和中、低速数据业务(如固定网短消息业务)。呼叫前转、三方通话、主叫号码显示等补充业务。

经过本地电话网与智能网共同提供的本地智能网业务。

基于isdn的承载业务。固定网本地电话业务经营者必须自己组建本地电话网络设施(包括有线接入设施),所提供的本地电话业务类型可以是一部分或全部。提供一次本地电话业务经过的网络,可以是同一个运营者的网络,也可以是不同运营者的网络。

2.固定网国内长途电话业务固定网国内长途电话业务是指通过长途电话网(包括isdn网)、在不同“长途编号”区,即不同的本地电话网之间提供的电话业务。某一本地电话网用户可以通过加拨国内长途字冠和长途区号,呼叫另一个长途编号区本地电话网的用户。

固定网国内长途电话业务包括以下主要业务类型:

跨长途编号区的端到端的双向话音业务。

跨长途编号区的端到端的传真业务和中、低速数据业务。

跨长途编号区的呼叫前转、三方通话、主叫号码显示等各种补充业务。

经过本地电话网、长途网与智能网共同提供的跨长途编号区的智能网业务。

跨长途编号区的基于isdn的承载业务。

固定网国内长途电话业务的经营者必须自己组建国内长途电话网络设施,所提供的国内长途电话业务类型可以是一部分或全部。提供一次国内长途电话业务经过的本地电话网和长途电话网,可以是同一个运营者的网络,也可以由不同运营者的网络共同完成。

3.固定网国际长途电话业务固定网国际长途电话业务是指国家之间或国家与地区之间,通过国际电话网络(包括isdn网)提供的国际电话业务。某一国内电话网用户可以通过加拨国际长途字冠和国家(地区)码,呼叫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电话网用户。

固定网国际长途电话业务包括以下主要业务类型:

跨国家或地区的端到端的双向话音业务。

跨国家或地区的端到端的传真业务和中、低速数据业务。

经过本地电话网、长途网、国际网与智能网共同提供的跨国家或地区的智能网业务,如国际闭合用户群话音业务等。

跨国家或地区的基于isdn的承载业务。

利用国际专线提供的国际闭合用户群话音服务属固定网国际长途电话业务。

固定网国际长途电话业务的经营者必须自己组建国际长途电话业务网络,无国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经营权的运营商不得建设国际传输设施,必须租用有相应经营权运营商的国际传输设施。所提供的国际长途电话业务类型可以是一部分或全部。提供固定网国际长途电话业务,必须经过国家批准设立的国际通信出入口。提供一次国际长途电话业务经过的本地电话网、国内长途电话网和国际网络,可以是同一个运营者的网络,也可以由不同运营者的网络共同完成。

4.ip电话业务ip电话业务泛指利用ip网络协议,通过ip网络提供或通过电话网络和ip网络共同提供的电话业务。

ip电话业务在此特指由电话网络和ip网络共同提供的phone-phone以及pc-phone的电话业务,其业务范围包括国内长途ip电话业务和国际长途ip电话业务。ip电话业务在整个信息传递过程中,中间传输段采用ip包方式。

ip电话业务包括以下主要业务类型:端到端的双向话音业务。端到端的传真业务和中、低速数据业务。

与智能网共同提供的国内和国际长途智能网业务。

ip电话业务的经营者必须自己组建ip电话业务网络,无国际或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经营权的运营商不得建设国际或国内传输设施,必须租用有相应经营权运营商的国际或国内传输设施。所提供的ip电话业务类型可以是部分或全部。提供国际ip长途电话业务,必须经过国家批准设立的国际通信出入口。提供一次ip电话业务经过的网络,可以是同一个运营者的网络,也可以由不同运营者的网络共同完成。

5.国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国际通信设施是指用于实现国际通信业务所需的地面传输网络和网络元素。国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是指建设并出租、出售国际通信设施的业务。

国际通信设施主要包括:国际陆缆、国际海缆、陆地入境站,海缆登陆站、国际地面传输通道、国际卫星地球站、国际传输通道的国内延伸段,以及国际通信网络带宽、光通信波长、电缆、光纤、光缆等国际通信传输设施。

国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经营者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设上述国际通信设施的部分或全部物理资源和功能资源,并可以开展相应的出租、出售经营活动。

(二)蜂窝移动通信业务

蜂窝移动通信是采用蜂窝无线组网方式,在终端和网络设备之间通过无线通道连接起来,进而实现用户在活动中可相互通信。其主要特征是终端的移动性,并具有越区切换和跨本地网自动漫游功能。蜂窝移动通信业务是指经过由基站子系统和移动交换子系统等设备组成蜂窝移动通信网提供的话音、数据、视频图像等业务。

蜂窝移动通信业务包括:900/1800mhzgsm第二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800mhzcdma第二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第三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

1.900/1800mhzgsm第二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

900/1800mhzgsm第二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简称gsm移动通信)业务是指利用工作在900/1800mhz频段的gsm移动通信网络提供的话音和数据业务。gsm移动通信系统的无线接口采用tdma技术,核心网移动性管理协议采用map协议。

900/1800mhzgsm第二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包括以下主要业务类型:

端到端的双向话音业务。移动消息业务,利用gsm网络和消息平台提供的移动台发起、移动台接收的消息业务。

移动承载业务以及其上的移动数据业务。

移动补充业务,如主叫号码显示、呼叫前转业务等。

经过gsm网络与智能网共同提供的移动智能网业务,如预付费业务等。

国内漫游和国际漫游业务。900/1800mhzgsm第二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的经营者必须自己组建gsm移动通信网络,所提供的移动通信业务类型可以是一部分或全部。提供一次移动通信业务经过的网络可以是同一个运营者的网络,也可以由不同运营者的网络共同完成。提供移动网国际通信业务,必须经过国家批准设立的国际通信出入口。

2.800mhzcdma第二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

800mhzcdma第二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简称cdma移动通信)业务是指利用工作在800mhz频段上的cdma移动通信网络提供的话音和数据业务。cdma移动通信的无线接口采用窄带码分多址cdma技术,核心网移动性管理协议采用is-41协议。

800mhzcdma第二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包括以下主要业务类型:

端到端的双向话音业务。移动消息业务,利用cdma网络和消息平台提供的移动台发起、移动台接收的消息业务。

移动承载业务以及其上的移动数据业务。

移动补充业务,如主叫号码显示、呼叫前转业务等。

经过cdma网络与智能网共同提供的移动智能网业务,如预付费业务等。

国内漫游和国际漫游业务。800mhzcdma第二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的经营者必须自己组建cdma移动通信网络,所提供的移动通信业务类型可以是一部分或全部。提供一次移动通信业务经过的网络,可以是同一个运营者的网络,也可以由不同运营者的网络共同完成。提供移动网国际通信业务,必须经过国家批准设立的国际通信出入口。

3.第三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第三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简称3g移动通信)业务是指利用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提供的话音、数据、视频图像等业务。

第三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的主要特征是可提供移动宽带多媒体业务,其中高速移动环境下支持144kb/s速率,步行和慢速移动环境下支持384kb/s速率,室内环境支持2mb/s速率的数据传输,并保证高可靠的服务质量(qos)。第三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包括第二代蜂窝移动通信可提供的所有的业务类型和移动多媒体业务。

第三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的经营者必须自己组建3g移动通信网络,所提供的移动通信业务类型可以是一部分或全部。提供一次移动通信业务经过的网络,可以是同一个运营者的网络设施,也可以由不同运营者的网络设施共同完成。提供移动网国际通信业务,必须经过国家批准设立的国际通信出入口。

(三)第一类卫星通信业务

卫星通信业务是指经过通信卫星和地球站组成的卫星通信网络提供的话音、数据、视频图像等业务。通信卫星的种类分为地球同步卫星(静止卫星)、地球中轨道卫星和低轨道卫星(非静止卫星)。地球站通常是固定地球站,也可以是可搬运地球站、移动地球站或移动用户终端。

根据管理的需要,卫星通信业务分为两类。第一类卫星通信业务包括:卫星移动通信业务、卫星国际专线业务。

1.卫星移动通信业务卫星移动通信业务是指地球表面上的移动地球站或移动用户使用手持终端、便携终端、车(船、飞机)载终端,通过由通信卫星、关口地球站、系统控制中心组成的卫星移动通信系统实现用户或移动体在陆地、海上、空中的通信业务。

卫星移动通信业务主要包括话音、数据、视频图像等业务类型。

卫星移动通信业务的经营者必须组建卫星移动通信网络设施,所提供的业务类型可以是一部分或全部。提供跨境卫星移动通信业务(通信的一端在境外)时,必须经过国家批准设立的国际通信出入口转接。提供卫星移动通信业务经过的网络,可以是同一个运营者的网络,也可以由不同运营者的网络共同完成。

2.卫星国际专线业务卫星国际专线业务是指利用由固定卫星地球站和静止或非静止卫星组成的卫星固定通信系统向用户提供的点对点国际传输通道、通信专线出租业务。卫星国际专线业务有永久连接和半永久连接两种类型。

提供卫星国际专线业务应用的地球站设备分别设在境内和境外,并且可以由最终用户租用或购买。

卫星国际专线业务的经营者必须自己组建卫星通信网络设施。

(四)第一类数据通信业务

数据通信业务是通过因特网、帧中继、atm、x.25分组交换网、ddn等网络提供的各类数据传送业务。

根据管理的需要,数据通信业务分为两类。第一类数据通信业务包括:因特网数据传送业务、国际数据通信业务、公众电报和用户电报业务。

1.因特网数据传送业务因特网数据传送业务是指利用ip技术,将用户产生的ip数据包从源网络或主机向目标网络或主机传送的业务。

因特网数据传送业务的经营者必须自己组建因特网骨干网络和因特网国际出入口,无国际或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经营权的运营商不得建设国际或国内传输设施,必须租用有相应经营权运营商的国际或国内传输设施。

因特网数据传送业务的经营者可以为因特网接入服务商提供接入,也可以直接向终端用户提供因特网接入服务。提供因特网数据传送业务经过的网络可以是同一个运营者的网络,也可以利用不同运营者的网络共同完成。

因特网数据传送业务经营者可以建设用户驻地网、有线接入网、城域网等网络设施。

基于因特网的国际会议电视和图像服务业务、国际闭合用户群的数据业务属因特网数据传送业务。

2.国际数据通信业务国际数据通信业务是国家之间或国家与地区之间,通过帧中继和atm等网络向用户提供永久虚电路(pvc)连接,以及利用国际线路或国际专线提供的数据或图像传送业务。

利用国际专线提供的国际会议电视业务和国际闭合用户群的数据业务属于国际数据通信业务。

国际数据通信业务的经营者必须自己组建国际帧中继和atm等业务网络,无国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经营权的运营商不得建设国际传输设施,必须租用有相应经营权运营商的国际传输设施。

3.公众电报和用户电报业务公众电报业务是发报人交发的报文由电报局通过电报网传递并投递给收报人的电报业务。公众电报业务按照电报传送的目的地分为国内公众电报业务和国际公众电报业务两种。

用户电报业务是用户利用装设在本单位或本住所或电报局营业厅的电报终端设备,通过用户电报网与本地或国内外各地用户直接通报的一种电报业务。用户电报业务按使用方式分为专用用户电报业务、公众用户电报业务和海事用户电报业务。

二、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

(一)集群通信业务

集群通信业务是指利用具有信道共用和动态分配等技术特点的集群通信系统组成的集群通信共网,为多个部门、单位等集团用户提供的专用指挥调度等通信业务。

集群通信系统是按照动态信道指配的方式实现多用户共享多信道的无线电移动通信系统。该系统一般由终端设备、基站和中心控制站等组成,具有调度、群呼、优先呼、虚拟专用网、漫游等功能。

集群通信业务包括:模拟集群通信业务、数字集群通信业务。

1.模拟集群通信业务模拟集群通信业务是指利用模拟集群通信系统向集团用户提供的指挥调度等通信业务。模拟集群通信系统是指在无线接口采用模拟调制方式进行通信的集群通信系统。

模拟集群通信业务经营者必须自己组建模拟集群通信业务网络,无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经营权的经营者不得建设国内传输网络设施,必须租用具有相应经营权运营商的传输设施组建业务网络。

2.数字集群通信业务数字集群通信业务是指利用数字集群通信系统向集团用户提供的指挥调度等通信业务。数字集群通信系统是指在无线接口采用数字调制方式进行通信的集群通信系统。

数字集群通信业务主要包括调度指挥、数据、电话(含集群网内互通的电话或集群网与公众网间互通的电话)等业务类型。

数字集群通信业务经营者必须提供调度指挥业务,也可以提供数据业务、集群网内互通的电话业务及少量的集群网与公众网间互通的电话业务。

数字集群通信业务经营者必须自己组建数字集群通信业务网络,无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经营权的经营者不得建设国内传输网络设施,必须租用具有相应经营权运营商的传输设施组建业务网络。

(二)无线寻呼业务

无线寻呼业务是指利用大区制无线寻呼系统,在无线寻呼频点上,系统中心(包括寻呼中心和基站)以采用广播方式向终端单向传递信息的业务。无线寻呼业务可采用人工或自动接续方式。在漫游服务范围内,寻呼系统应能够为用户提供不受地域限制的寻呼漫游服务。

根据终端类型和系统发送内容的不同,无线寻呼用户在无线寻呼系统的服务范围内可以收到数字显示信息、汉字显示信息或声音信息。

无线寻呼业务经营者必须自己组建无线寻呼网络,无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经营权的经营者不得建设国内传输网络设施,必须租用具有相应经营权运营商的传输设施组建业务网络。

(三)第二类卫星通信业务

第二类卫星通信业务包括:卫星转发器出租、出售业务、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vsat)通信业务。

1.卫星转发器出租、出售业务卫星转发器出租、出售业务是指根据使用者需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将自有或租有的卫星转发器资源(包括一个或多个完整转发器、部分转发器带宽等)向使用者出租或出售,以供使用者在境内利用其所租赁或购买的卫星转发器资源为自己或他人、组织提供服务的业务。

卫星转发器出租、出售业务经营者可以利用其自有或租用的卫星转发器资源,在境内开展相应的出租或出售的经营活动。

2.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vsat)通信业务

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vsat)通信业务是指利用卫星转发器,通过vsat通信系统中心站的管理和控制,在国内实现中心站与vsat终端用户(地球站)之间、vsat终端用户之间的语音、数据、视频图像等传送业务。

由甚小口径天线和地球站终端设备组成的地球站称vsat地球站。由卫星转发器、中心站和vsat地球站组成vsat系统。

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通信业务经营者必须自己组建vsat系统,在国内提供中心站与vsat终端用户(地球站)之间、vsat终端用户之间的语音、数据、视频图像等传送业务。

(四)第二类数据通信业务

第二类数据通信业务包括: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无线数据传送业务。

1.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是指第一类数据传送业务以外的,在固定网中以有线方式提供的国内端到端数据传送业务。主要包括基于异步转移模式(atm)网络的atm数据传送业务、基于x.25分组交换网的x.25数据传送业务、基于数字数据网(ddn)的ddn数据传送业务、基于帧中继网络的帧中继数据传送业务等。

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的业务类型包括:永久虚电路(pvc)数据传送业务、交换虚电路(svc)数据传送业务、虚拟专用网业务等。

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经营者可组建上述基于不同技术的数据传送网,无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经营权的经营者不得建设国内传输网络设施,必须租用具有相应经营权运营商的传输设施组建业务网络。

2.无线数据传送业务无线数据传送业务是指前述基础电信业务条目中未包括的、以无线方式提供的端到端数据传送业务,该业务可提供漫游服务,一般为区域性。

提供该类业务的系统包括蜂窝数据分组数据(cdpd)、planet、nexnet、mobi�tex等系统。双向寻呼属无线数据传送业务的一种应用。

无线数据传送业务经营者必须自己组建无线数据传送网,无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经营权的经营者不得建设国内传输网络设施,必须租用具有相应经营权运营商的传输设施组建业务网络。

(五)网络接入业务

网络接入业务是指以有线或无线方式提供的、与网络业务节点接口(sni)或用户网络接口(uni)相连接的接入业务。网络接入业务在此特指无线接入业务、用户驻地网业务。

1.无线接入业务无线接入业务是以无线方式提供的网络接入业务,在此特指为终端用户提供面向固定网络(包括固定电话网和因特网)的无线接入方式。无线接入的网络位置为固定网业务节点接口(sni)到用户网络接口(uni)之间部分,传输媒质全部或部分采用空中传播的无线方式,用户终端不含移动性或只含有限的移动性。

无线接入业务经营者必须自己组建位于固定网业务节点接口(sni)到用户网络接口(uni)之间的无线接入网络设施,可以从事自己所建设施的网络元素出租和出售业务。

2.用户驻地网业务用户驻地网业务是指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利用与公众网相连的用户驻地网(cpn)相关网络设施提供的网络接入业务。

用户驻地网是指用户网络接口(uni)到用户终端之间的相关网络设施。根据管理需要,在此,用户驻地网特指从用户驻地业务集中点到用户终端之间的相关网络设施。用户驻地可以是一个居民小区,也可以是一栋或相邻的多栋写字楼,但不包括城域范围内的接入网。

用户驻地网业务经营者必须自己组建用户驻地网,并可以开展驻地网内网络元素出租或出售业务。

(六)国内通信设施服务

业务国内通信设施是指用于实现国内通信业务所需的地面传输网络和网络元素。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是指建设并出租、出售国内通信设施的业务。

国内通信设施主要包括:光缆、电缆、光纤、金属线、节点设备、线路设备、微波站、国内卫星地球站等物理资源,和带宽(包括通道、电路)、波长等功能资源组成的国内通信传输设施。

国内专线电路租用服务业务属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

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经营者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设上述国内通信设施的部分或全部物理资源和功能资源,并可以开展相应的出租、出售经营活动。

(七)网络托管业务

网络托管业务是指受用户委托,代管用户自有或租用的国内的网络、网络元素或设备,包括为用户提供设备的放置、网络的管理、运行和维护等服务,以及为用户提供互联互通和其它网络应用的管理和维护服务。

注:模拟集群通信业务、无线寻呼业务、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vsat)通信业务、第二类数据通信业务(含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和无线数据传送业务)、用户驻地网业务、网络托管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

b.增值电信业务

一、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

(一)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

在线数据与交易处理业务是指利用各种与通信网络相连的数据与交易/事务处理应用平台,通过通信网络为用户提供在线数据处理和交易/事务处理的业务。在线数据和交易处理业务包括交易处理业务、电子数据交换业务和网络/电子设备数据处理业务。

交易处理业务包括办理各种银行业务、股票买卖、票务买卖、拍卖商品买卖、费用支付等。

网络/电子设备数据处理指通过通信网络传送,对连接到通信网络的电子设备进行控制和数据处理的业务。

电子数据交换业务,即edi,是一种把贸易或其它行政事务有关的信息和数据按统一规定的格式形成结构化的事务处理数据,通过通信网络在有关用户的计算机之间进行交换和自动处理,完成贸易或其它行政事务的业务。

(二)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

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是指通过通信网络实现国内两点或多点之间实时的交互式或点播式的话音、图像通信服务。

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包括国内多方电话服务业务、国内可视电话会议服务业务和国内因特网会议电视及图像服务业务等。

国内多方电话服务业务是指通过公用电话网把我国境内两点以上的多点电话终端连接起来,实现多点间实时双向话音通信的业务。

国内可视电话会议服务业务是通过公用电话网把我国境内两地或多个地点的可视电话会议终端连接起来,以可视方式召开会议,能够实时进行话音、图像和数据的双向通信。

国内因特网会议电视及图像服务业务是为国内用户在因特网上两点或多点之间提供的双向对称、交互式的多媒体应用或双向不对称、点播式图像的各种应用,如远程诊断、远程教学、协同工作、视频点播(vod)、游戏等应用。

(三)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

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ip-vpn)是指经营者利用自有的或租用公用因特网网络资源,采用tcp/ip协议,为国内用户定制因特网闭合用户群网络的服务。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主要采用ip隧道等基于tcp/ip的技术组建,并提供一定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专网内可实现加密的透明分组传送。

ip-vpn业务的用户不得利用ip-vpn进行公共因特网信息浏览及用于经营性活动;ip-vpn业务的经营者必须有确实的技术与管理措施(监控手段)防止其用户违反上述规定。

(四)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

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idc)是指利用相应的机房设施,以外包出租的方式为用户的服务器等因特网或其他网络的相关设备提供放置、代理维护、系统配置及管理服务,以及提供数据库系统或服务器等设备的出租及其存储空间的出租、通信线路和出口带宽的代理租用和其它应用服务。

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经营者必须提供机房和相应的配套设施,并提供安全保障措施。

二、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一)存储转发类业务

存储转发类业务是指利用存储转发机制为用户提供信息发送的业务。语音信箱、x.400电子邮件、传真存储转发等属于存储转发类业务。

1.语音信箱语音信箱业务是指利用与公用电话网或公用数据传送网相连接的语音信箱系统向用户提供存储、提取、调用话音留言及其他辅助功能的一种业务。每个语音信箱有一个专用信箱号码,用户可以通过终端设备,例如通过电话呼叫和话机按键进行操作,完成信息投递、接收、存储、删除、转发、通知等功能。

2.x.400电子邮件业务x.400电子邮件业务是指符合itux.400建议、基于分组网的电子信箱业务。它通过计算机与公用电信网结合,利用存储转发方式为用户提供多种类型的信息交换。

3.传真存储转发业务传真存储转发业务是指在用户的传真机之间设立存储转发系统,用户间的传真经存储转发系统的控制,非实时地传送到对端的业务。

传真存储转发系统主要由传真工作站和传真存储转发信箱组成,两者之间通过分组网或数字专线连接。传真存储转发业务主要有:多址投送、定时投送、传真信箱、指定接收人通信、报文存档及其他辅助功能等。

(二)呼叫中心业务

呼叫中心业务是指受企事业单位委托,利用与公用电话网或因特网连接的呼叫中心系统和数据库技术,经过信息采集、加工、存储等建立信息库,通过固定网、移动网或因特网等公众通信网络向用户提供有关该企事业单位的业务咨询、信息咨询和数据查询等服务。

呼叫中心业务还包括呼叫中心系统和话务员座席的出租服务。

用户可以通过固定电话、传真、移动通信终端和计算机终端等多种方式进入系统,访问系统的数据库,以语音、传真、电子邮件、短消息等方式获取有关该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咨询服务。

(三)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

因特网接入服务是指利用接入服务器和相应的软硬件资源建立业务节点,并利用公用电信基础设施将业务节点与因特网骨干网相连接,为各类用户提供接入因特网的服务。用户可

三、上锁管理怎么描述

上锁管理怎么描述,上锁上锁管理规定1. 目的1.1 为强化能量隔离管理,防止能量意外释放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明确上锁挂签系统执行的安全要求和程序,制定本规定。2. 范围2.1 本规定适用于维护、检查、安装、维修或维护等工作。 2.2 运行控制程序的指导原则是任何人员在执行任何工作时,有可能因为意外被启动、开车或释放出残留的能量而造成伤害时,都必须遵守上锁挂签管理规定。2.3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的员工和承包商的工作。3. 职责3.1 属地部门:3.1.1 确保本程序已经完全履行。3.1.2 确保属地员工参加所有必需的培训。3.1.3 确保进行上锁挂签操作的员工和承包商具备相应的知识。3.1.4 需对承包商进行培训后,方可允许其进入属地进行与能量隔离及上锁挂签相关的作业。3.1.5 编制属地内各类设备维护、检查、安装、维修或维护等工作的能量隔离方案。3.1.6 属地部门负责管理安全锁具,并编制锁具相应管理台账。3.2 属地上锁人员:3.2.1 根据能量隔离方案填写上锁点清单进行现场上集体锁并挂签,清理现场不相关人员和物料并进行上锁测试确保上锁的有效性。3.3 属地部门主管:3.3.1 属地主管确保设备系统已正确地进行上锁挂签及测试,在锁箱上主管锁并挂签。3.4 安全部门 /高危作业小组:3.4.1 实施随机和年度检查以确保员工遵守“上锁挂签”程序。3.4.2 收集相应的法规要求,并在必要时更新本管理规定。3.4.3 安环部牵头负责为属地部门提供安全锁具及“危险禁止操作”标签并进行锁具发放登记管理,同时管理所有锁的备用钥匙。3.5 作业人员:3.5.1 作业人员在作业之前,确保所工作的设备系统已正确地进行上锁挂签及测试,并在锁箱上上好个人锁并挂签。3.6 所有人员:3.6.1 所有人员必须遵循本规定,违反本规定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安全规范行为,此行为包括不限于a). 没有将所有的能量隔离进行上锁挂签;b). 没有进行测试或目试动力设备的测试;c). 操作已经上锁挂签的被隔离设备;d). 没经授权擅自移去标签或拆锁;e). 私自持有另一备用钥匙。4. 定义4.1 受影响员工:一个员工工作需要操作或使用的设备/系统正在通过上锁挂签进行维护或维修,或需要在一个区域里工作而该区域正在实施维护或维修。4.2 能量: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工艺物料或设备所含有的能量。本规定中的能量主要指电能、机械能(移动的、转动的)、热能(机械或设备、化学反应)、势能(压力、弹簧力、重力等)、化学能(毒性、腐蚀性、可燃性、窒息性等)、辐射能等。特别注明:对某些设备而言,仅除去动力源并不可能对在其设备上工作者提供足够保护。因这些设备包含着某些内在储能。要找出这些内部储能并采取适当措施以消除他们。(比如可用物理的方法阻止其移动和转动) 。需要寻找并消除的储能包括: 扭力弹簧 储存压力 具有势能的大质量物体。等等4.3 隔离:将阀件、电气开关、蓄能配件等设定在合适的位置或借助特定的设施使设备不能运转或能量不能释放。4.4 能量隔离方案:属地部门根据辨识出的危险能量和物料及可能产生的危害,编制的属地内各类设备维护、检查、安装、维修或维护等工作的能量隔离方案,隔离方案应明确隔离方式、隔离点及上锁点(见附件7.4)。4.5 上锁点清单:属地上锁人员根据能量隔离方案填写上锁点清单(见附件7.5),进行现场上集体锁并挂签,清理现场不相关人员和物料并进行上锁测试确保上锁的有效性。4.6 上锁挂签:上锁、挂签、清理、测试。4.6.1 上锁:根据建立的运行控制程序,在一个能量隔离设备、装置上上锁(和挂签)以确保能量隔离装置和设备或系统在上锁(和挂签)被移开前,不允许操作。4.6.2 挂签:一个明显的警告牌放置在能量隔离装置上,以指示该设备或系统正被控制、不能操作,直到挂牌装置被移开。4.6.3 清理:通过卸压,放空水或蒸汽, 冲洗,爆炸性测试等手段清除系统或设备内的危害。通过清场保证其它员工处于安全距离,同时应清除上锁设备周围的其他设备和材料。因为,如果试车步骤失败,就会使这些人员受到伤害或设备受到损害。4.6.4 测试:验证系统或设备隔离的有效性(该验证必须排除联锁装置或其它会妨碍验证有效性的因素,一般为属地人员测试,作业人员确认)测试能量是否完全释放,能量不能完全释放的,须重新制定能量隔离方案。4.7 上锁装置:利用一个实在的装置,如一个锁头,把能源隔离装置固定在安全的位置同时防止设备或系统的启动。4.8 挂签装置:一个明显的警告装置,如一个牌或任何附着物,能安全地固定在能量隔离装置上以显示设备或系统正在被控制、不能操作,直到挂签装置被移开。4.9 安全锁:用来锁住能量隔离设施的安全器具,包括两类: 个人安全锁(钥匙与锁“一对一”的安全锁)、主管安全锁(钥匙与锁“一对一”的安全锁)、和集体安全锁(钥匙与锁“一对多”的锁组);在防爆区域的安全锁具须符合防爆要求,锁具编号参见锁具编号规则。4.10 集体锁箱:集体上锁时供设备属地部门或设备维修单位上锁使用的锁具。其要求包括两点:集体锁箱需置于易触及且明显的位置,便于上锁、挂签;参与集体上锁的相关单位,均需清楚了解集体锁箱的位置。5. 参考文件 5.1.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5.2. 《动火作业管理规定》5.3. 《管线打开及盲板抽堵管理规定》5.4. 《生产设施安全检修管理规定》6. 运行程序6.1 安全锁使用管理6.1.1 使用安全锁时,必须随锁附上“危险,禁止操作”标签。 6.1.2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特殊尺寸的阀或电源开关无法上锁时,寻找是否存在其它隔离点或隔离方法;在确实不能使用锁的地方,工厂程序将使用挂牌和其它一些有助于确保达到与使用上锁相当的安全水准所必需的步骤。6.1.3 个人安全锁和主管安全锁,仅上锁者本人可解除。6.1.4 集体安全锁的上锁和解锁由属地部门执行。 6.2 测试确认6.2.1 切断设备的电源开关并上锁挂签后,属地人员必须进行测试;6.2.2 属地对设备、容器、管线等上锁点执行上锁挂签后,属地人员要进行能量隔离状态确认(测试确认是非常重要的步骤,可证实电源开关、阀门等已被切断并上锁无误);6.2.3 涉及有联锁装置设备的测试确认,现场转换开关必须置于“手动”状态,再依靠就地的启动按钮来测试确认电源是否断开。测试结束后,转换开关转至“停止”状态。6.3 上锁管理6.3.1 上锁前,作业人员必须在签发安全作业许可证(如管线打开、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前,已由操作人员进行停车、冲洗、排空,确认能量已经彻底隔离;6.3.2 集体锁用于锁能量隔离点,属地主管的主管锁和作业人员的个人锁用于锁放置集体锁钥匙的锁箱;6.3.3 上锁步骤:a)属地人员依照能量隔离方案对所有能量隔离点实施上集体锁、并挂签后,需逐个测试确认要隔离的能量已经隔离(如:再次确认泵不能启动、接地良好、压力为常压、气体检测合格、阀门不能被打开等);b)将集体锁的钥匙放进集体锁箱;c)属地主管确保现场上锁挂签设备系统已正确地进行上锁挂签及测试,在锁箱上主管锁并挂签;d)作业人员确保现场上锁挂签设备系统已正确地进行上锁挂签及测试,确认主管已在锁箱上锁并挂签,作业人员用其个人锁将锁箱锁住。6.3.4所有上锁人员上锁的同时挂“危险禁止操作”标签,必要时填写联络方式。6.4 集体锁所有钥匙均须放于集体锁箱内,且钥匙号码可以被工作人员辨别,并与现场安全锁相对应。6.5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要时将进入受限空间封堵设施上锁挂签(如人孔盖、地井盖板等)。6.6 上锁点清单填写6.6.1 上锁时,属地部门必须详细记录集体锁上锁点,上锁点清单在设备维修单位签名后与作业许可一同放置作业现场。6.6.2 设备属地部门对上锁点清单的正确性负责;6.6.3 上锁点清单包含以下信息:a) 上锁点的位置;b) 上锁点由属地主管和作业人员检查确认。6.7 上锁交接6.7.1 当换班时工作尚未完成,隔离点的集体锁、集体锁箱上的主管锁及“危险禁止操作”标签不能被随意解除,接班主管必须先用其主管锁锁上集体锁箱后,交班主管才可解除本其主管锁;6.7.2 已完成工作或者需要交班的作业人员解除其个人锁,新接班的作业人员在集体锁箱上个人锁。接班作业人员必须在锁箱上好个人锁方可作业。6.8 解锁步骤6.8.1 作业人员须确保设备交给属地部门时设备可安全使用 (例如装上保护盖、安全链条、格子板复原、现场卫生清洁等),并确认自己是安全的,方可解除其个人锁及标签;6.8.2 属地主管必须确认现场工作全部完成,所有作业人员已解除个人锁,方可解除其主管锁及标签; 6.8.3 属地部门人员取出集体锁箱内的钥匙,按照上锁点清单逐一确认并解除集体锁及标签。6.9 电气设备上锁6.9.1 在有电气危害的场合,应确认所有电源得到控制。6.9.2 上锁人员应有能力进行电气危害评价和处理。对可能进行的带电作业或在带电设备附近作业上锁时要采取附加的安全措施。6.9.3 在做电气设备维修工作时,对电气隔离点由电气工作人员上锁、挂签及测试,属地操作人员及维修作业人员对电气工作人员上锁、挂签及测试进行确认,并对电气隔离点电气工作人员上锁的钥匙实施上锁、挂签。6.9.4 电气隔离点上锁采用集体上锁方式,电气工作人员在隔离电源点上锁、挂签及测试后,将钥匙放入集体锁箱,属地操作人员及维修作业人员在确认隔离点上锁挂签后在集体锁箱上锁,属地操作人员在现场的启动按钮/开关处测试确认电源断开后挂警告标志。6.9.5 具有远程控制功能的用电设备,不能仅依靠就地的启动按钮来测试确认电源是否断开,远程控制端必须置于“就地”或“断开”状态。6.9.6 主电源开关是电气驱动设备主要上锁点,附属的控制设备(如现场启动/停止开关)不可作为上锁点,但需要悬挂“禁止启动”字样警示标识。6.9.7 回路若是采用保险、继电器控制盘供电方式,按正常方式无法上锁时,必须拆除保险并加装保护箱体后上锁挂签。6.9.8 若必须在裸露的电气导线或组件上工作时,须由机电专业人员来执行且上一级电气开关必须由机电专业人员断开,上锁挂签。6.10 非正常解锁要求6.10.1 如个人锁或主管锁的上锁人不在场,且其“危险禁止操作”标签和锁具需要移去时,必须完成以下两个规定之一:a) 与上锁人联系并取得其核准并得到许可;b) 联络属地部门负责人及作业负责人并已经:i. 确知上锁的原因;ii. 确知目前工作状况;iii. 检查过相关设备;iv. 确知解除该标签及锁是安全的。6.11 锁及钥匙的管理6.11.1 安环部建立公司级锁具管理台账,制定锁具编号规则;6.11.2 属地部门建立锁具管理台账,对锁具编号管理;6.11.3 属地部门负责对锁具维护保养,并执行断能上锁管理规定;6.11.4 安全锁备用钥匙与锁具发放台账由ehs部经理保管,禁止私自配制和保留个人安全锁的备用钥匙;6.11.5 备用钥匙用来取代已毁掉的旧钥匙,严禁用于取代遗失的钥匙。申请备用钥匙必须得到ehs部总监批准,当遗失的钥匙已确定无法找回,锁具必须归还到ehs部做报废处理。6.12 “危险禁止操作”标签的使用6.12.1 “危险禁止操作”标签与安全锁同时使用,移去标签必须先解锁;6.12.2 主管锁和个人锁的 “危险禁止操作”标签必须其本人去除,集体锁的标签由属地部门去除;6.12.3 标签在作业过程中不得涂改,不可重复使用。7. 附件7.1. 上锁挂签流程图7.2. “危险禁止操作”标签的示例7.3. 安全锁编号规则(示例)7.4. 能量隔离方案7.5. 上锁点清单7.6. 锁具发放记录表7.7. 备用钥匙更换申请表7.8. 移去上锁挂签锁具确认书(球阀锁具、蝶阀锁具、闸阀锁具等) 上锁地点(同一钥匙,不同上锁点,需要分别列出) 上锁人/日期 解锁人/日期上锁日期和时间 上锁签名(已确认上述上锁正常) 设备属地主管打 作业人员打 解锁日期和时间解锁签名 解锁签名• 进入受限空间必须绘制流程简图• 设备属地主管、作业人员在集体锁箱上锁前,现场检查集体锁状态完好• 作业人员解锁前确保工作已经完成并自己是安全的• 设备属地主管解锁前确认现场工作已经完成,所有个人锁已解除•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无法上锁的,则必须挂签,由上锁人、属地部门主管和作业负责人在上锁清单备注并签字原因说明 因原有钥匙损坏,特申请将损坏的钥匙交,更换备用钥匙使用。 特别说明:仅限此种情况方可申请更换备用钥匙!处置的结果是:(在下列一项中打勾)• 已经联系到该员工,并正式通知他(她)的上锁挂签锁具将被去除。• 联系不到该员工。主管必须在该员工回公司后第一时间通知其上锁挂签锁具已经被除去。• 与该员工现场确认,去除锁具。本文件共16页,如需编辑使用,请下载。 注:预览效果可能会出现部分文字乱码(如口口口)、内容显示不全等问题,下载是正常的。 文件大小:141.78 kb 文件格式: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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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锁上锁管理规定

上锁上锁管理规定

1. 目的1.1 为强化能量隔离管理,防止能量意外释放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明确上锁挂签系统执行的安全要求和程序,制定本规定。2. 范围2.1 本规定适用于维护、检查、安装、维修或维护等工作。 2.2 运行控制程序的指导原则是任何人员在执行任何工作时,有可能因为意外被启动、开车或释放出残留的能量而造成伤害时,都必须遵守上锁挂签管理规定。2.3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的员工和承包商的工作。3. 职责3.1 属地部门:3.1.1 确保本程序已经完全履行。3.1.2 确保属地员工参加所有必需的培训。3.1.3 确保进行上锁挂签操作的员工和承包商具备相应的知识。3.1.4 需对承包商进行培训后,方可允许其进入属地进行与能量隔离及上锁挂签相关的作业。3.1.5 编制属地内各类设备维护、检查、安装、维修或维护等工作的能量隔离方案。3.1.6 属地部门负责管理安全锁具,并编制锁具相应管理台账。3.2 属地上锁人员:3.2.1 根据能量隔离方案填写上锁点清单进行现场上集体锁并挂签,清理现场不相关人员和物料并进行上锁测试确保上锁的有效性。3.3 属地部门主管:3.3.1 属地主管确保设备系统已正确地进行上锁挂签及测试,在锁箱上主管锁并挂签。3.4 安全部门 /高危作业小组:3.4.1 实施随机和年度检查以确保员工遵守“上锁挂签”程序。3.4.2 收集相应的法规要求,并在必要时更新本管理规定。3.4.3 安环部牵头负责为属地部门提供安全锁具及“危险禁止操作”标签并进行锁具发放登记管理,同时管理所有锁的备用钥匙。3.5 作业人员:3.5.1 作业人员在作业之前,确保所工作的设备系统已正确地进行上锁挂签及测试,并在锁箱上上好个人锁并挂签。3.6 所有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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